2014年10月24日,河南省检察院发布消息,洛阳市委常委、秘书长谭建忠因涉嫌受贿罪,被河南省检察院立案侦查。
谭建忠是在2014年3月初才由洛阳副市长调任市委常委、市委秘书长的。调任后,他级别仍是副厅,但从普通副厅到“入常”,在地方官场算是提拔。“入常”3个月,谭建忠就落马了。5月20日,中纪委监察部官方网站发布消息,谭建忠涉嫌严重违法违纪接受组织调查。
18人提拔半年内落马
记者根据媒体报道统计发现,2013年1月至2014年底约两年时间里,至少有18名副厅级以上官员,在提拔后任职半年内落马。
这18名官员中,有5个人提拔仅6个月就落马,有3人提拔仅5个月就落马,另有3人提拔仅4个月就落马,有2人提拔仅3个月就落马,有1人提拔仅2个月就落马。
此外,有3人提拔不足1个月就落马了,分别是中石油原副总经理李华林,河南新乡市委原常委、原常务副市长贾全明和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原司长刘振秋。还有1名官员在拟提拔公示时被停止考察。2014年1月,山西省委组织部公示,大同市副市长靳瑞林拟提名为市级正职领导候选人。4月,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,靳瑞林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,接受组织调查。
上述18名落马官员中,有13人落马原因已公开,主要涉嫌受贿,部分官员滥用职权、与他人通奸。“钱”、“权”、“色”,是他们落马的共同特征。
他们的另一个共同特征是,都属典型的“带病提拔”。官员升迁提拔本有严格的组织考察,可这18名“病官”却能通过考察、公示等组织程序顺利升迁,最终又在各种机缘巧合中迅速落马。
在更大面积的观察样本中,“带病提拔”问题同样突出。
2013年,中央党校出版社社长兼总编辑田国良在《省部级干部腐败案例研究》中,对上世纪80年代以来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103个副省部级(或“享受副部级待遇”)以上官员腐败案进行剖析,发现63%的落马副省部级以上官员是在贪腐之后获得提拔的,约有48%的人担任副省部级职务前就开始贪腐。该课题被总结为“六成贪腐官员被‘带病提拔’”,广受媒体关注。
在中央巡视组自2013年以来的两轮巡视中,“带病提拔”成为巡视情况通报中的高频词,这意味着“带病提拔”在各省仍有相当普遍性。
多名洛阳官员告诉记者,郭宜品在担任伊川县委书记期间,大拆大建,县城一些地方繁华程度甚至超过了洛阳,成为上级官员常去的视察点 。谭建忠2009年因“连续两年被确定为绩效考核先进单位”被洛阳市政府记三等功一次,2010年升任分管城建的副市长。
然而民间却是另外一种评价。记者在洛阳采访期间获知,郭宜品和谭建忠因大搞开发,被提拔前就被举报与房地产商有利益输送。
“现在一些重要官员的提拔,有的是上级主要领导的个人喜好。领导看上哪个人,就 算是群众和党员干部有意见,也会提拔。”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说。
能人能干,较易在当下的政绩考核机制中脱颖而出,边干边贪的能人被“带病提拔”的几率也就相应较高。
记者注意到,“提升洛阳副中心城市地位”的口号,经常被洛阳市党政官员提及,发展压力可见一斑。洛阳多名官员透露,郭宜品和谭建忠善于搞开发的特点正好迎合上述口号,因此得到了洛阳有关领导的器重,结果二人在举报声和民间意见中顺利升迁。
湖南省纪委预防腐败室副主任陆群介绍,在现行用人体制下,影响官员提拔的因素较多,个人综合素质、工作业绩、年龄、与单位主要领导或上级组织部门领导的关系、单位同事的评价、机遇等,都会影响官员升迁。
“用人风气好的地方,个人综合素质、工作业绩、同事评价比较重要;风气不好的地方,关系比较重要。”陆群说。
四川一名县级组织部长介绍,影响官员提拔的因素,最关键的是书记觉得此人是否有用,判断一个官员是否有用,又极富个人色彩。海南省委原常委、副省长谭力在四川任职时,有两次提拔了当面顶撞他的人。“他为何这么做,是因为他工作太霸道,外面议论很多。他提拔这些人既是为了工作,一定程度也是想告诉外界,他不是一个听不得批评意见的人。”
有些“病官”善于伪装,也是导致被带病提拔的重要原因。原河南漯河市长吕清海全票当选市长,就职当天,吕清海也在大会上承诺,将在任期内通过廉洁行政、清白做人,打造廉洁、勤政、务实、高效的服务型政府。谁也没料到,48天后,“全票当选”的吕清海被河南省纪委双规。
“调虎离山”的办案策略,有时也可能导致“带病提拔”。湖北一位地级市纪委书记曾向记者指出,十八大以来,十多名地方党政一把手被调任省人大或政协副职后被查处,一种可能是上级发现某个官员存在严重问题后,为了查他将其从实权位置上调到级别更高但无实权的位置,这样调查阻力会小些。
“一把手”是“总开关”
官员提拔的具体程序一般是怎样的?西部某省一名县委常委、组织部长介绍,“发现有空缺岗位后,一般是组织部门提出要调干部填补。比较强势的书记会直接跟组织部长打招呼,说觉得谁合适。最怕那些心里有合适人选却又不说的书记,这时就要揣摩书记的意图。”
他介绍,“当组织部决定提拔一个干部时,都会正式发函给纪委,询问该人的廉政情况。”湖北一名地级市纪委书记告诉记者,接到组织部的函后,纪委一般会向案件室和信访室了解,是否有涉及该官员的举报或信访线索。若没有,一般两三天回函组织部,表明纪委“没有发现该干部有违法违纪的线索”。如果有关于该官员的举报,就要进行调查,该官员暂时不能提拔。
“只要纪委回函说有问题,组织部绝不敢压下。要么直接换人,要么把结果报常委会,由书记定夺。”上述组织部长说。
那为什么一些“病官”提拔前没被纪委发现呢?上述纪委书记解释,大多数带病提拔的官员在组织部门询问纪委时,纪委不掌握他的问题,也没接到举报线索。
陆群介绍,“纪委主要是看当事干部是否有群众举报,对没有群众举报的官员,哪怕问题再多,纪委也没办法把关。”
在官员的提拔过程中,尽管组织部门和纪委都扮演着把关者角色,但“总开关”其实是一把手。
一名曾在不同县先后担任过组织部长与纪委书记的官员称,官员被“带病提拔”,组织部与纪委固然有责任,但很多时候不是这两个部门能决定的。他任组织部长时,有一次该县一个重要局的局长空缺,组织部门还在考察干部时,外面就盛传县委办一名副主任会接任。最后,组织部考察的干部在县委常委会上没有通过,重新考察推荐后,外界盛传的这名副主任胜出。
另一名县级组织部官员介绍 ,对一些有争议的官员,一把手态度至关重要。有时一把手会说:绝不能搞“带病提拔”,但也不能让那些冲在第一线、敢于触碰尖锐矛盾的干部吃亏。有时一把手态度更明确:“看一个人要看主流,不能看枝节。”“这些说法隐含的意思,下面的人不可能听不懂。”上述官员说。
汪玉凯指出,“官员提拔过程中,有时纪检、组织部门会揣摩主要领导的想法,按照主要领导想法完成程序。如果主要领导想提拔某干部,纪委找麻烦,组织部门也找麻烦,那么主要领导就会考虑换纪委书记和组织部长了,问题就更严重了。”
对于一把手对纪委意见的影响和干预到底有多深,上述受访的地级市纪委书记称,“过去干部有问题,书记打个招呼,纪委不敢说什么。现在不行了,没有哪个书记会冒风险公开打招呼包庇涉嫌贪腐的干部。”
“提拔前公示不够彻底”
半年内,两名刚提拔的副厅级官员落马,在洛阳官场引起诸多议论。多名官员对记者说,“提拔两个副厅级干部,没几天就出事了,儿戏一样。”
“刚提拔就落马,当然有损组织工作严肃性。”上述县级组织部长说。
发 现“ 六成贪腐官员被‘带病提拔’”后,中央党校出版社社长兼总编辑田国良曾提出,要严防“带病”提拔干部,应该严格实行任前任后审查、审计制度。
“领导干部在离开某一岗位,或者在新任某一职务之前,有关部门应该对其本人及其相关人员进行仔细考察、审查,对其负责的部门或者分管的领域,进行彻底审计、审查。”田国良说。长期在省级纪委工作的陆群认为,“带病提拔”的主要原因在于权责不对等。应建立干部推荐、考察失误、失职行为追究制度,对推荐带“病”干部的人,对因考察失职而导致带“病”干部提拔重用的,一经发现,严格追究推荐者和考察者责任。
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赞同陆群的建议,“目前选人用人的权力都掌握在少数权力很大的人手中。要严格用人责任追究制,用人用错要承担责任。如果没有倒查机制的话,‘带病提拔’问题很难解决。”
不过他对此并不乐观,“到目前为止,我都没发现有追责的。”四川上述县级组织部长也向记者介绍,实际上很少有干部因为责任倒查被追责。“许多人事任命分明是书记的意图,但呈现出来的又是组织意图,是常委会集体研究决定的。最后集体负责,就意味无人负责。” 上述组织部长解释,一把手可以透过自身影响力,让他的个人决策表面上完全符合组织程序,把责任倒查制度架空。
分析“带病提拔”的原因时,中央党校教授林喆认为,提拔官员的公示环节存在问题。“究其根本是透明度不够,提拔前公示不够彻底,所以发现不了问题。”
“除了要公示谁提拔到什么职位,还必须点出他的背景,包括家庭背景、推荐人、同他竞争的又有谁、提拔他的理由、过去有什么业绩等等。但这些我们都做不到,包括在做民意测试时,最后得票情况都不公布,这都是致命缺陷。” 林喆说。
“治理‘带病提拔’的问题,不是说没办法。办法有,就看我们敢不敢用。”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说。